当因被错
误判定有罪而寻求获得
国家赔偿时,首先必须向负责作出
赔偿决策的国家
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申请。这些
赔偿责任机关主要是那些曾经误判过该事例并作出有罪判决的法院机构。在提出请求时,需要
递交书面形式的赔偿申请书,其中应准确详细地记录受侵害者的
个人信息和赔偿要求,提交申请的时间以及对请求的整体描述及理由支持等内容。此外,申请人也需附加上能有效证明自己
无罪判决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其他必要
证据材料作为辅助说明。国家赔偿责任机关有权在收到赔偿请求书后的两个月之内,针对是否应该做出赔偿的事宜做出最终决议。如对这一初步决定存在争议,可于三十天内向上级
管辖机关提出复议,力求扭转局面。
复议机关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同样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此复议请求或作出更为公平公正的决定。如对此一回复仍持不同意见,申请人可在三十天之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区的同等级别人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进行国家赔偿裁决。值得注意的是,
申请国家赔偿是具有时效性的,自申请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之时开始计时,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