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周末看守所通常不会安排律师进行会见。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由看守所的特殊许可批准,亦或是依照当地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律师也可能被授权在周末进行会见。针对律师与在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会面接触环节,应当向看守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任状或者法律援助公共信件。看守所在收到相关申请后,应尽快予以审核并作出相应安排,最晚不能超过48个小时。然而,具体的会见执行时间还需要遵守当地看守所的日常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总的来说,在看守所的常规工作日期间进行会见是最为常用和普遍的方式。如果确有迫切性或特殊性的需求,建议事先与看守所有效沟通以期能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