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于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签订预售合同乃是一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行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
商品房预先销售所必须持有的法律文件。依据法学理论来分析,未经批准取得预售许可证便签订的预售合同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换言之,获得预售许可证即代表着开发商已经具备了依法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资质,在此基础之上签订的预售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将具有更高的效力和保护力度,从而能够更为有效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即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在签署预售合同时仍然需要对
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其中包括房屋交付日期、质量标准以及
违约责任等关键性内容,以期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