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限内,当一方所负担的
债务出现时,倘若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则需依赖于辨识该笔债务是否真正投入到夫妻双方共有的生活环境、共同的生产经营事务或者是基于两者之间的共同意志表述而产生。假设该笔债务并未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并且知晓这一事实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支持其观点,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仅由举债方承担的
个人债务。举例来说,如果存在确凿的证据表明借款并没有被用于解决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必要费用,又或者
债权人已经明确了解了夫妻之间就债务问题做出的特殊约定等等。然而,如果指向相反结论的证据匮乏,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分担的债务。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强烈建议你积极搜集各项与此事项相关的证据,例如资金的实际去向、借款的预定使用途径等方面,以此来保护自己以及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