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未签署
劳务合同而遭受解雇,建议您为
仲裁事宜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具体而言,您可以收集如下方面的
证据资料:首先,证明
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关键证据,例如
工资发放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件以及出勤记录等等;其次,能够证明遭到解雇这一事实的相关证据,例如解雇通知书、电子邮件、短信息、电话录音等;再次,关于您所履行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例如工作成果展示、业务往来文件等;最后,如果有其他知情人士愿意作为
证人出庭作证,他们对您的工作状况及遭解雇事件的了解将更加有利。请务必确保所提交的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并形成一个完整且有力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支撑您在仲裁过程中的各项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