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售楼广告是否涉及误导行为

盈科王雨昕律师
2.6k浏览 帮助2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8-31
评估售楼广告是否构成误导性行为,需要结合诸多复杂因素进行细致判断。主要的关键点在于,其所描述的内容是否出现了有意的虚假陈述、过分夸大以及刻意掩盖关键信息等现象。若在广告中对于相关房产的地理位置、周边配套设施、面积大小以及价格定位等重要元素均做出与事实不符的或是失真的表述,从而导致消费者因为这些误导性信息而产生了错误的购买决策,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被视为误导行为。例如,承诺在未来的社区内将会配备顶级的教育资源,但实际上却未能实现这一承诺;又或者是在广告中过分夸大了房屋的面积以及使用功能。然而,如果广告中所采用的表述仅仅是一些普遍的夸张用语或者含糊不清的宣传口号,例如“极具潜力的投资选择”等等,那么这样的广告很难被判定为具有误导性。总的来说,判断售楼广告是否构成误导性,必须根据具体的广告内容以及消费者受到影响的程度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售楼广告是否涉及误导行为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1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16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售楼广告是否涉及误导行为
一键咨询
  • 丰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8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东城区180****648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通州区180****951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昌平区156****390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售楼员误导购房可以退吗
广告中若存在不真实或夸大其词的表述,可能误导消费者,导致他们对交易产生误解。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若广告对房屋及相关设施进行夸张或离谱描述,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关键问题,且无法兑现承诺的服务或承诺,也构成退款条件。
27浏览 2024-03-22
售楼广告要约,购房者如何避免售楼广告纠纷
[律师回复] 一、售楼广告是不是要约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了《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该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房地产销售广告要约邀请与要约及约束力范围制定了司法标准。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商及业主的切身利益。 二、购房者如何避免售楼广告纠纷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布的,法律上一直把它作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将符合条件的售楼广告的法律性质界定为要约无疑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对于该解释中所限定的条件我们在司法实践不能忽视,不能将所有的宣传广告中的承诺均视为要约。《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对构成要约的售楼广告的条件做出了限定,即: 1、在开发规划范围内; 2、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宣传广告才构成要约,否则仍是要约邀请。但是,司法解释中对构成要约的宣传广告的具体的操作标准并不明确,到底什么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这将最终将交由法官自由量裁,而实践中往往关于重大影响的尺度的把握比较含糊。不难看出,“重大影响”是认定宣传广告的一个很关键的内容,也是实践中最难认定和准确把握的,因而也是近年争议一个突出问题。对这个问题,至少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如果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一旦被写入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并且只要要约邀请一旦具体化,应该被视为要约,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于消费者,要想开发商对消费者的广告承诺有保证,最保险的办法还是请律师协助,把广告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形成具体合同内容,才能根本保证购房者的权益。
325浏览
售楼员误导购房可以退吗
1浏览 2025-04-28
售楼广告是不是要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售楼广告是不是要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售楼广告是否构成要约,我们应该根据售楼广告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售楼广告视为要约邀请。 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以,要约邀请并不能对合同双方产生合同的拘束力。但是,要约在发出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会产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售楼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488浏览
售楼员误导购房可以退吗
0浏览 2025-02-26
售楼小姐误导买房怎么退房
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若欺诈人为达到其不正当目的蓄意进行欺诈行为,而受欺诈者由于缺乏充足信息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受到欺诈后产生误解,进而基于此种误解而形成的购买房产的意向与决定,均应视为受到欺诈。
48浏览 2024-04-17
售楼商业广告是否应当兑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此时应分情况而定。一般广告内容只能算作要约邀请,并无实际意义,也不需要兑现。但当满足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此时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兑现。 商品房广告及其相关资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楼盘、吸引购房人的主要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同时,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中约定。 但必须明确的是,商品房广告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业主的一种自我推荐,是向业主发出的一种要约邀请,即希望消费者看到自己发出的宣传广告而前来买房,并就一些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它不是一种要约,即开发商发出广告,消费者承诺签订买卖合同就当然发生效力。因此,这不意味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宣传广告上,就商品房的介绍(包括房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使用面积、户型样本、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换句话说就是,买卖合同不当然地包括上述项目。所以,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达到自己预期的愿望,应对有关该商品房的实质性条款与开发商协商,并落实在双方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上。 商品房售楼广告的内容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说明和允诺是具体”的呢通常来说,包括向购房者提供优惠条件或赠送礼品的许诺、对商品房外墙或共用部分装饰标准的告示、对商品房各组成部分或共用部分使用功能质量的陈述、对商品房周围环境质量做出的具有明确的指标的说明等。这些内容即使未写入买卖合同中,但也应当视为合同的内容。开发商违反上述广告宣传中记载事项时,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58浏览
买房被售楼人员误导了如何维权
17浏览 2025-06-21
购房者如何避免售楼广告纠纷?
[律师回复] 一、售楼广告是不是要约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了《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该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房地产销售广告要约邀请与要约及约束力范围制定了司法标准。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商及业主的切身利益。 二、购房者如何避免售楼广告纠纷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布的,法律上一直把它作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将符合条件的售楼广告的法律性质界定为要约无疑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对于该解释中所限定的条件我们在司法实践不能忽视,不能将所有的宣传广告中的承诺均视为要约。《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对构成要约的售楼广告的条件做出了限定,即: 1、在开发规划范围内; 2、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宣传广告才构成要约,否则仍是要约邀请。但是,司法解释中对构成要约的宣传广告的具体的操作标准并不明确,到底什么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这将最终将交由法官自由量裁,而实践中往往关于重大影响的尺度的把握比较含糊。不难看出,“重大影响”是认定宣传广告的一个很关键的内容,也是实践中最难认定和准确把握的,因而也是近年争议一个突出问题。对这个问题,至少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如果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一旦被写入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并且只要要约邀请一旦具体化,应该被视为要约,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于消费者,要想开发商对消费者的广告承诺有保证,最保险的办法还是请律师协助,把广告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形成具体合同内容,才能根本保证购房者的权益。
488浏览
顶部
王雨昕律师团队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32****8734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76****1052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89****5651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