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楼宇延迟交付行为通常会被视作
违法现象。必须强调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按约定日期向
购房者交付出售房屋的法定义务。然而,如遇延迟交付现象,则需要具体分析造成苦果的具体因素,来明确判断该开发商是否存在
违约行为。首先,应该仔细阅读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确定有关交付时间以及相应的
违约责任的明确定义。若开发商并未提供正当合法的理由而导致交房日期的延期,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依据现有合同,要求开发商对其迟延履行购房合同的行为负责,通常这种责任会表现为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等形式进行追偿。另外,当延期交付问题持续时间过久且已经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与合同所预期的交房目的无法顺利实现时,购房者有权依法行使
诉讼权利,采取解约措施。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特别关注到,若是因为类似自然灾害这类
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避免、不能够怪罪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那么开发商可能并不需要对其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