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手段。在广西南宁市的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得以实现的具体情况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其次,如果所面临的刑期可能达到
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同时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造成社会风险增加的话,也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再次,若犯有严重疾病、生存能力受到限制而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妊娠期间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更大的社会风险,那么他们也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人群之一;最后,如果事件已经进入
羁押期,但仍未能得出最终结论,此时也有必要实施取保候审。一旦决定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需要提供保
证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构将对各起事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分析后,再针对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