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单方面违反预售合同的行为被视为是无效的。作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域内交易协议,商业合作双方都必须依法切实执行自身的职责与义务。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对此类
违约行为能否可行地做出判定,还需要依据复杂多变的种种考量因素。比方说,在订立的合同时,双方是否已共同认可并存在关于单方面
解除合同的明确协议条款;又或是违约方是否能够证实确实存在
不可抗力等法定的免责情况;抑或对方是否已经出现了严重到足以使合同原定目标完全落空的违约状况。若确无以上具有
法律效力的依据可供参照,那么单方面的毁约行为就会被认为是违约行为,相应的
违约责任人则须负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因为他们可能需要继续履行该项交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受影响方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具体的责任分担与责任范围,应当根据订立时双方书面约定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要求加以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