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完备审批手续而开始的楼盘开发行为在法律上是被明令禁止的。这里所提及的"五证",具体指的是《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项重要证件。若开发商在尚未获得上述所有证件的情况下便着手进行开发与销售工作,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法律
法规的严重违反,同时也会为广大
购房者带来诸多潜在的风险,例如无法顺利
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
保证、甚至可能导致
合同效力的丧失等等。因此,当您发现有开发商在缺乏完整五证的前提下进行开发活动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以便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并保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