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借据未能明确记载借贷日期,这确实为
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然而,该情况并非必然导致借据本身失去其
法律效力。例如,如果借据上未注明借款日期,那么作为出借方,可以随时向
借款人提出要求
偿还贷款;但是,在此过程中,出借方理当给予借款人充分的时间进行合理的财务安排和准备。同样地,如果借据上没有明确规定还款日期,也并不影响借据的法律效力,出借方可随时向借款人发出
催款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归还欠款。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尽可能减少
纠纷的产生,出借方应该尽可能地补充相关的日期信息,同时保留好借款交付的
证据,比如转账记录、
证人证言等等。一旦出现纠纷,法院将会根据借据的具体内容、交付凭证以及双方的陈述等多方面因素,对借款事实及其还款期限做出综合判断。总而言之,尽管借据上未注明日期可能存在一些瑕疵,但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其他证据,仍然有可能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