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已交付预售款项但并未按期完工的预售房屋,开发商应当及时通知到每位业主。此举源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所建立的
商品房买卖
法律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商有法律上的义务向业主全面、真实地通报项目的具体推进情况,其中也包含有暂停施工这一对于业主最为关切的重要事宜。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其通知职责,那么就很有可能被视为构成法律上的
违约行为。而作为购买预售房屋的业主,他们有权根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开发商提出追究
违约责任的请求。同时,业主还可以通过采取合法手段,例如向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与开发商展开平等协商或者根据需要选择采取
司法途径等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阶段中,业主应特别关注对各类关键
证据材料的搜集与妥善保管工作,比如
购房合同、支付房款的所有票据证明以及开发商发布过的各种宣传报告等等,这样才能为今后可能出现的维权行动提供强有力的实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