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制规范的基本架构,当涉及到
逾期贷款背书
债务保障义务的解除时,通常会出现如下三种状况:首先,如在此类
担保契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背书
责任人有权解除担保义务的条款,而且该条件已经得到满足,那么背书责任人可以依据相关协议条款,依法行使解除权。
其次,如果获得了债务债权方的同意,即对方愿意主动放弃对背书责任人提出的
担保责任要求,那么此种情况下,背书责任人也可以依据
合同条款,合法地解除自己的担保义务。
再者,如果发现主合同的
当事人双方存在着串通行为,以欺骗方式让背书责任人提供了担保;或者主合同的
债权人采用了
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使得背书责任人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了担保,那么背书责任人可以向
司法机关申请撤销这份担保。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解除担保义务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需要有充足的
证据来支撑。
如果以上述方法都无法成功解除担保义务,那么背书责任人很可能仍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