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当
借款人欠款的事例被
立案之后,法院通常需在五天之内将
起诉书的副本发放至被告方手中。
然而,具体何时收到法庭发出的通知单据,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数量、送达方式等等。
如果选择直接送达的方式,那么通常能够更快地完成这个过程;而若是采取邮寄送达的方法,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到达被告方手中。
倘若被告方的地址不明确,需要进行公告送达时,
公告期间一般设定为六十天。
实际上,从立案开始到被告方接到通知的这段时间,可能会在几天到几个月之间变动。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例,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事例,法院也应该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