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在涉及到江苏省昆山市商铺
合同纠纷的
诉讼中,律师报酬的承担遵循着如下的基本准则:如果在合同早已明确规定的条款中已经明确了应由违约方承担
律师费用,那么就应当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然而,如果在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例如当对方的
违约行为极其严重时,法院有可能会依据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及事例的实际情况,酌情决定由
败诉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用。
然而,为了能够使法院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这一主张,您必须向法庭提交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您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用是合理且必要的,同时还需证明这些费用的产生与对方的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