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两年。
在此两年的法定期限内,应从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的最末日开始计算;若
法规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债务的状况,则应以每一次履行期的最末日作为起算点进行计算。
另外,如果法律文书未能明确规定具体的债务履行期限,则可将法律文书自生效之日起视为债务履行期限的起点予以统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强制
执行时效的中止以及中断问题,依法应遵循相关
诉讼时效中止及中断方面的相关规定。
倘若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时限,有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对该项请求进行
强制执行。
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必须及时行使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藉此确保其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