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遗留任何
遗嘱的情形之下,遗产的处置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
法定继承演算与处理。
首要步骤,便是交由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全权承担,其涵盖范围包括死者的合法配偶、血亲子女以及成年父母诸方人士。
就如涉及到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他们在
继承遗产的份额上,原则上应给予相对均匀的待遇。
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理应对其予以特别关照与扶持。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历程中尽职尽责地履行了主要
抚养义务,或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适当地给予更多的份额。
然而,若存在具有
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便应该考虑不分或少分给他。
倘若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并无合适的人选来继承遗产,那么便会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接手,这其中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继承人之外,那些主要依赖于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是在被继承人抚养方面贡献较大的人,也可以获得适当的
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