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针对犬只咬伤他人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主要参照如下标准进行判定:首先,需要对该犬只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是否已经充分履行了其应负的管理职责进行审视。
举例来说,他们是否为该犬只系上有效的牵引绳索,或者佩戴适当的口笼?是否严格遵守了政府部门关于犬类饲养与活动的相关规定,例如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遛狗行为等等。
若饲养者或管理者能够提供确凿
证据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例如故意挑衅、激怒犬只),则饲养者或管理者有权相应地减轻乃至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涉及到的是被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种等危险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不论受害方是否存在过错,饲养者或管理者均需依法承担起
侵权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犬只咬人责任的具体认定,需要全面权衡各方面的过错程度,并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条款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