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即便是临时雇佣的工人,倘若具备了
贪污罪的充分特征,也有可能因为涉嫌贪污而受到指控和审判。
贪污罪的核心要素在于被告人是否通过
滥用职权或者从事公务活动时所产生的便利条件,
非法占有、私下侵占、秘密
盗窃、诈骗或者借助于其他不合法手段,从而获得
公共财产。
所谓的"
临时工"问题并不是作为一个法定的免责抗辩事由存在。
只要这些人员所从事的活动具有
公职性质,并且他们确实实施了
贪污行为,同时达到了
刑事司法机关设定的金额标准与情节需求,那么便足以构成贪污罪的
犯罪形态。
然而,在确定是否涉及到贪污罪的
罪名问题时,我们必须要全面考虑各类相关因素,例如
行为人的主体地位、涉案财产的性质、实际行动的方式以及财产数量的多少等等。
当您面临具体的这类问题时,我们还必须综合考虑周全的
证据材料和详细的事实情况,以便能够更为精确地对其进行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