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受理通知书乃是代表了该
专利申请已经正式进入官方审查环节,是
专利局接受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的证明文件。
然而,此函仅仅证实专利局已然接收到相关申请资料,并已启动审查程序,并不
保证申请人将顺利获得专利授权。
相较之下,专利证书则是在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历经严谨周密的审查之后,经由专利局按照
专利法之相关条款进行核实与批准,最终颁发的一份重要证明文件。
取得专利证书便意指申请人对于该项创新技术或设计拥有法律认可的独家
专有权。
在
法律效力的角度来看,专利受理通知书并不具备专利证书所赋予的
排他性权利。
从时间顺序的角度来分析,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出现早于专利证书,只有在经过严格审查且满足专利
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后,才能获得专利证书。
简而言之,专利受理通知书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起始点,而专利证书则是成功获得专利授权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