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虽然丧失
监护权并不会自动导致相应的
抚养费用的豁免,但是,监护权主要体现为对
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
财产权益等多方面的全面
监护与监管职责;反之,抚养费则属于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自给自足生活的子女所必须承担的法定
赡养义务。
换句话说,即便某些人可能因某种原因失去了
监护人的身份,除非他们的孩子已经成年或是能够自主生活,否则他们仍然需要继续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因为抚养费用的目的在于
保证孩子们的日常生活所需、接受教育以及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往往会根据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