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因雇主采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导致员工失业的情况,通常会给予相应的
经济补偿。
这种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
劳动者在该企业或组织中的服务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但同时也有上限,即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及的“工资”不仅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