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欠发
工资纠纷的事例之中,作为
劳动者的一方,其主要的
举证责任在于证明与雇主之间实际存在着
劳动关系这一关键要素。
具体来说,诸如
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实际上领取到的
工资数额及其计算方法,以及他们是否按时足额地交纳了
社会保险费用等相关记录,都是劳动者在举证过程中所需要展示的,用以证实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然而,除了以上提到的必备材料之外,对于工作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量的明确证实,例如工作量统计文档、工作邮箱往来信息等,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作为雇佣单位,它们必须承担起证明
劳动报酬已经按照正常流程支付给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带着已经支付了相应工资数额的付款凭证以及工资计算的公式和方法等相关资料,以备查证。
而当劳动者提出加薪要求或者要求就
加班费用得到补偿时,其首先要做的就是拿出有力的
证据来证明曾经确实被迫付出了额外的工作小时数。
比如相关的
加班通知文件、其他员工或同事的证词等等。
反观雇主一方,如果他们对劳动者提出的加班请求持有异议,那么他们就有义务提供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并没有超过正常的规定限制。
总的来说,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雇佣单位,谁掌握的证据更具有说服力,谁就能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占据优势地位。
因此,两个对立者都应当尽最大努力去搜集和保留那些有利于维护自己利益的证据,为未来可能出现的
法律诉讼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