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执行款项偿还次序的问题上,通常情况下,
诉讼费将由执行义务人来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所有涉及到执行的相关费用,包括
执行申请书的
申请费用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所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诸如评估费、
鉴定费等各种费用,均需由
被执行人本人来承担。
至于诉讼费这一项在
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必然成本,它的独特性质决定了应当由最终的
败诉方来承受这个责任,以体现出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原则以及对有过失的一方
法律制裁。
在执行阶段,首先需要从执行款项中扣除掉所有的
执行费用,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顺序,依次偿还其他各项
债务。
然而,若
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着关于诉讼费承担的特别约定,并且此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便可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