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
意向金能否进行退回处理,需要看具体情形作出决定。
当意向金的性质被确认为
定金时,依据“
定金罚则”的规定,支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
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无法要求对方返还该笔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履行
合同义务,则需支付两倍于定金数额的款项以作
赔偿。
然而,若意向金仅仅作为预付款的形式出现,并且双方并未就其转化为定金达成明确共识,那么在交易未能实现的情况下,是有权利要求对方予以退还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对合同中关于意向金
退款的具体条款进行审慎审查。
若合同对此事项的约定清晰明了且具有
法律效力,则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倘若合同对此事项的约定模糊不清或存在争议,我们便可依据公平原则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进行裁决。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准确判定意向金是否能够得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