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
经济补偿金”,顾名思义就是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与
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时所必须承担的
赔偿责任,其具体金额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实际获得的平均
工资为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平均工资”不仅包含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这两种基本形式,还涵盖了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
然而,我们也需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并非无限制,而是存在一定的上限规定。
若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水平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执行。
此外,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应当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准,而非实际发放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