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特别提示,
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通常自
犯罪发生之日起进行计算。
而关于
犯罪行为是否持续或持续的程度,则应参考犯罪行为结束之日的时间节点。
若在追诉时效内再次构成犯罪行为,那么前次犯罪所受的追诉时效应从新罪发生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对于追诉时效的截止日期,我们普遍采用公检法机关
立案处理、接受事例或者人
民法院受理
自诉事例作为标准时间点。
如若犯罪分子试图逃避对其的调查或者审判处置,则不受追诉时效的时限约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所适用的追诉时效各不相同,其中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