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涉及“
帮信”(即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行的事例并不会受到多个公安机关的分别处理。
众所周知,在
刑事诉讼领域,
管辖权原则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根据这一原则,此类事例应该由
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调查与
起诉。
然而,若
犯罪嫌疑人身处其居住地,那么由该地公安机关进行
管辖也不失为一种合理选择。
如您所见,在实务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众多公安机关同时发现事例线索的情形。
然而,为了遵守管辖
法规,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及高效性,这些部门通常会依据管辖权规定,选取其中一方作为事例的主要管辖机构,其余机构则会配合其处理相关事宜。
若是涉及到多个公安机关均已
立案侦查的情况,他们将会进行有效协商并适时进行
案卷交换,最后由具备最
高管辖权限的公安机关集中处理整个事例,从而防止了执法混乱以及过度审查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