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约情形,所涉及到的
定金以及
违约金是否应当予以退还的问题,其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和判断。
假如在这个过程中,违约的主体是买方,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定金往往会被认为是不可退还的款项。
这主要是因为定金在法律上具备
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功能。
然而,对于违约金的退还问题,我们必须要仔细审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规定。
如果合同已经明确地规定了违约的具体情况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条件,并且买方的
违约行为也完全符合这些约定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违约金可能就无法被退回。
但是,假使违约金的设定过于高昂,违约方是有权利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的。
相反,如果违约的主体是卖方,那么买方是有权利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还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自己应得的违约金。
不过请注意,定金和违约金在法律上是不可兼得的,所以作为买方,你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作为你的维权手段。
至于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方式,最优的办法就是你需要对自己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