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
续签的合同情形,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若是关于
劳动者就业方面的
劳动合同,雇主或者用人单位必须在原始合同所规定的
期限届满之前,主动同员工开展待遇等事项的协商沟通,待彼此达成共识之后,应当在该期限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正式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倘若雇主或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续签,那么从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直至补
签合同之前的那一天,他们都应该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民事合同,虽然没有续签,但是双方仍然按照原来的
合同条款继续履行,这就有可能被视为不定期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任一方都有权提前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当然也需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果双方最终决定不再续签,那么就需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结算清楚所有的相关款项,同时还必须通过
书面形式明确双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已随之终止。
具体的手续流程会因为合同的性质以及事先的约定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