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被
裁员工的
赔偿事宜,通常参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若用人单位以合
法规则进行裁员行为,应当对
劳动者给予相应的
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对于工作年限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的工作时间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收入。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裁员,那么就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计算,但同时也有上限,即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