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所涉及的
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首先,客体要件,即该
罪名侵犯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以及
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
其次,客观要件,其表现形式为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
法规,排放、倾倒或处置具有放射性、含有传染病病原体、有毒或其他有害物质的废弃物,从而导致严重
污染环境的行为;再次,主体要件,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作为主体进行实施;
最后,主观要件,通常情况下为故意为之,包括直接故意与
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即
行为人明知自身的行为将会引发污染环境的后果,且对此抱有期望或放任的态度。
然而,过失并不符合本罪的
构成要件。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事例中,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