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室内装饰工程终止合同的结算事宜需要全面考虑各种要素。
首先,是要根据
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室内装饰
工程合同中所赋予的具体规定,明确
违约行为的对应责任归属。
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过失所致,业主或许有权利请求返还已经支付但是尚未完成的工程施工款项,并且可以索求
违约赔偿金。
这种
赔偿金的范围可能涵盖了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重新寻找其他施工方所需的额外费用等等。
然而,若是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而导致
合同终止,那么施工方就有可能依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出相应的
违约责任追究,例如要求支付
违约金或者
赔偿损失等等。
在整个结算过程中,双方应当共同对已经完成的室内装饰工程进行详细的评估与核算,同时保留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支付证明、工程进度照片等等。
倘若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通过
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