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伙协议之
管辖权的确定,其原则主要如下所示:
首先,如合伙协议已载明
管辖事项的具体约定,且此项约定未
触犯法律关于
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强制性规定,则应依据上述协议中的明文规定,选择相应的管辖法院进行
诉讼。
其次,在无此类明确约定的情形下,通常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
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倘若合同并未对履行地点作出明确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对于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情况,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视为
合同履行地;而在涉及交付不动产的交易中,不动产所在地亦可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至于其他类型的标的物,则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处理具体事例时,我们还需要结合事例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能够准确无误地确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