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鉴定与
伤残评定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划分及差异。
工伤认定鉴定,主要针对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所受的因
工伤害或者患上
职业病之后的劳动力状况进行评价和鉴定。
此类鉴定所遵循的法律基础主要源自《
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
劳动法典,其目的在于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并以此来决定他们能否享受到对应的工伤福利待遇。
然而,对于
伤残鉴定而言,它的涵盖范围更为广泛,除了包括因工伤所导致的劳动力损伤之外,更包括了其他诸如交通事故、以外伤害等诸多可能导致身体受损程度差异的状况。
因此,在不同类型的鉴定过程里,可能会因为鉴定对象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评估标准和法律准则进行公正裁定。
从鉴定标准这一个角度来看,工伤认定鉴定无疑更加注重对劳动者福利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所采用的标准可能会相对呈现出较宽泛的倾向性。
从实际应用的层面上看,工伤认定鉴定主要适用于涉及劳动者权益纷争的
劳动争议事例,而伤残评定则在诸如
民事赔偿争议等各类
民事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