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三者应当对于原配提起的要求偿还财物之诉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及相关
证据有充分了解与认识。
在此情况下,倘若这些财物已被法院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那么原配自然拥有合理权利去向第三者
追讨索回。
在面临类似
诉讼的情况下,第三者需要积极收集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以确保在面对原配的指控时有足够的能力予以反驳。
举例而言,若能够证明财物并非基于双方赠与关系而取得,而是源自于其他合规的经济往来行为,便可增强自己的辩护力度。
此外,对于原配提供的各项证据,第三者还应具体检视其合法性、相关性以及真实性等要素。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
诉讼时效问题,倘若原配提出的
诉讼请求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
诉讼有效期,那么第三者完全可将此方面视为对抗请求的有力武器。
然而,在此类
纠纷事例中,第三者可能会面临相对被动的法律地位,并且在道德层面亦可能遭受一定程度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