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在本质上并非属于诈骗行为,而仅仅是非国
家暴力机器在进行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
刑事强制措施。
在面对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接手处理的事例时,在实施侦查任务的流程当中,如果遇到了法律特定规定下的紧迫性事件,那么对那些
现行犯或潜在重大嫌疑人就会采取这种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换言之,当一个自然人由于涉及到诈骗嫌疑而被司法拘留的时候,通常就是因为已经存在
证据显示此人有可能实际从事了所谓的诈骗活动。
然而,在最终确定某人是否真的构成
诈骗犯罪这一问题之前,必须要经历一系列法律规定下的调查、
审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并结合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因此,仅仅因为某人被司法拘留,并不足以直接断定他/她就构成了
诈骗罪,只能说此人具有诈骗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