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延迟交付所引发的
赔偿问题,首要关注点在于
当事人双方在
购房协议中所达成的具体约定。
原则上来说,若
购房合同对于此事项有明确规定,则理应依约履行。
若存在合同未做明示之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房屋购买人有权在知悉自身权益受损或是应当知悉这一事实的三年之内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指的“知晓”与“应当知晓”的时限,往往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
逾期交付房屋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此外,
购房者亦须关注
诉讼时效的中止以及中断等特殊情况。
例如,若购房者曾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过赔偿请求,或者该企业曾作出过承诺交付或赔偿等行为,均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需要重新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为了能够更为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必须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