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民法典的框架下,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所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
违约金金额,通常会由双方在合同文本中进行明确约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约定的违约金总金额一般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远远超过了实际损失,那么
当事人便有权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或者具有相应
管辖权的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过高的部分进行适当调整。
至于何为“过高”,这主要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个案的具体事实情况,并结合违约方的过失程度、合同履行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和评估。
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广大购房者务必认真审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尤其是涉及到违约金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