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齐全证件的房地产通常无法进行
抵押贷款的执行行为。
此处所提到的“五证”,具体而言包括了《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几个关键环节。
若是这些证件难以齐备,则说明该房地产的所有权、
使用权等各方面可能存在多多少少的瑕疵或者是不合乎法理规范之处。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严格要求,进行抵押贷款必须要求
抵押物拥有明晰的所有权归属权以及合法的
产权证明材料等。
然而,无齐全证件的房地产往往无法充分证明其所有权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因此,诸如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通常会拒绝这类房地产作为抵押物。
如果违反规定强行进行抵押贷款,那么很有可能导致
抵押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从而使得相关各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