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
刑事诉讼业务的过程中,律师与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会面次数上并未具备明确的法定限制。
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看守所在其内部制定的管理规范及当前状况下,出于调整安排
律师会见的需要,有可能进行一定的管控措施。
常规来讲,只要律师提出的会见请求符合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程序性的规定,并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妨害会见活动开展的特殊状况,那么看守所则应该为其安排合适的时间。
但请注意,假如律师在会晤期间出现了违背相关法律
法规或者看守所规章制度的行为举止,这都有可能对其未来的会见活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归根结底,律师与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现高效、充分的会面,关键在于全力以赴地维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
保证律师能够按照职业规范行使其正常的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