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措施过于微薄或许会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规性产生影响。
在
司法诉讼实践过程中,倘若补偿数额明显偏低,严重背离公平正义的原则,那么
劳动者便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补偿额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然而需要关注的是,对于补偿是否过低的判断标准并非绝对化的,而是要结合多个方面的要素进行综合性考虑,例如劳动者在职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与执行期以及所在地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准等关键要素。
如果双方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已经对此达成了明确共识并确定了补偿标准,同时劳动者在此环节并未对此提出任何疑议,然而在之后的履行阶段却声称补偿过低,那么其所提出的诉求很有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总而言之,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