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搬迁引发的员工无法随同迁移问题,其能否得到
赔偿则须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定。
若搬迁后的新址超出了合理的工作通行距离范畴,便可视之为“所在环境的重要因素产生巨大改变”。
在此类情况下,公司应该首先与每位员工展开深入的协商以调整原有的
劳动合同条款。
若双方未能就变更事项达成共识,那么公司在提前通知且合法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时,理应力所能及地给予相关员工适当的
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此项经济补偿应参照员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核算,每满一年即需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标准的金额作为对员工的补偿。
对于服务满六个月至完整年度之间的员工,将按照一整年的工作年限来计算
补偿金;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标准的金额作为补偿。
至于所谓的月工资,即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