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同居期间
财产纠纷之
诉讼费用的收取,通常均依据该等争议性财产所具有的价值进行计算。
一般而言,若争议资产净值未超出人民币 10,000 元者,则每起事例需缴纳诉讼费用 50 元;当争诉资产逾越此限额并到达人民币 10,000 元至 100,000 元区间时,其对应的诉讼费用将按 2.5%比率计收;若争诉资产价值介于人民币 100,000 元至 200,000 元之间,则应按 2%比例缴纳诉讼费用;若
诉讼标的物价值在人民币 200,000 至 500,000 元区间内,则将依序以 1.5%、1%以及 0.9%的比例分别计算诉讼费用;而当争诉资产价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500,000 元时,其对应的诉讼费用将依次以 0.8%、0.7%、0.6%及 0.5%的比例逐级递减。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往往会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形来决定最后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