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在企业场所意外跌倒致骨折状况发生时,首要之事便是找出导致这一后果的具体成因。
倘若摔倒是由于工作因素,比如工作场地存在着潜在的危害安全之隐患等原因引起的,那么此类情况通常被视为
工伤性质。
在此种情形下,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同时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
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为受伤员工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受伤员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则有权在一年期限内自行提出申请。
一旦工伤认定得以顺利通过,受伤员工便可以享受到
工伤医疗待遇,其中包括治疗费用的全额报销以及
停工留薪期间的正常
工资收入等待遇。
若不幸造成了残疾程度,还可以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获取相应的
伤残补助金等补偿。
然而,如果摔倒并非由工作因素所引发,而是由于员工个人的过失行为所导致,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仅仅会出于人道主义立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