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严格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当
消费者遭遇由于食品安全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对自身造成的伤害时,有权向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经营者提出
赔偿损失的请求。
首先,
赔偿的方式可以选择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作为
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尚不足以达到一千元人民币,则应按照一千元人民币进行赔偿。
其次,倘若经营者在明知其所售卖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却仍然进行销售活动,那么消费者除了能够要求获得赔偿损失之外,还有权主张上述提及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赔偿。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进一步要求生产者或是经营者负担关于他们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等相关合理开支,以及因为工作耽误造成的
经济损失,例如因
误工而失去的薪水收入等等。
总而言之,任何赔款的确切数目都需要依据实际遭受的
损失程度,辅以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