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调解书未能被其中一方
当事人合法签署并接收的前提之下,其所规定的
法律效力尚
未生效,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仍旧原封不动地存在着。在此种情形下,若反对接收调解书的一方当事人选择再行缔
结婚姻关系,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即构成
重婚罪,是非法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离婚调解书只有在得到双方签字认可之后,才能真正意义上产生法律效应,彻底解除夫妻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女方只有在调解书经由法院确认生效之后,方有权选择继续或再次缔结婚姻关系。倘若女方坚持不签字接收,表明原有的调解协议并没有得到完全执行,这就意味着双方之间的
离婚纠纷可能需要借助其他合法的渠道如
诉讼途径进行妥善处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未依法终止,任何一方向法院申请
再婚均属无效之举,并且还会面临严厉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