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因经济往来产生的
债务拖欠问题,一般并不足以达到
刑事犯罪级别,即不能进行诈骗案件的
立案处理。所谓诈骗,乃是指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公共或私人财物
数额较大者,此种行为才符合
刑事法律规定的
诈骗罪构成要件。比照这一定义来看,情侣之间存在的
债务纠纷,往往可以归类为普通的民事
借贷关系。倘若其中一方有充足有力的
证据能够证明实际上曾经发生过借款的事实,例如提供有效的借据、银行转账凭证以及相应的通讯聊天记录等,那么便可以利用
民事诉讼的途径强迫对方偿还债务。然而,假如在借款过程中,
当事人本来就蓄意非法占有该笔款项而不愿意归还,甚至采用了
欺诈的方式获得借款,且获得的金额极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会被认为符合诈骗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但是,想要证明这样的主观恶意及
欺诈行为就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综上所述,判别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我们考虑到具体的案情及全部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