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子女来说,承担
赡养父母的责任属于法定的义务,这并不受限于父母对待他们是否富有公正之心。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子女不能因为对父母的公平性产生怀疑,就以此为借口拒绝对父母履行赡养职责。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倘若父母在
财产分配等方面表现出过于明显的不公正现象,那么在子女执行自己的
赡养义务时,便可以在一定的合理范畴之内,同父母进行相应的赡养方式以及程度的商议。不过,这种商议过程必须保持在合法、合理及公正的基准之上。如果各位子女与父母之间无法达成妥协,他们可以求助于诸如
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机构进行矛盾调和。假如经过这些第三方机构调和之后依然无法圆满解决问题,那么子女仍然需要尽到基本的赡养义务,包括向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所需费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适当照顾等等。同时,作为父母,他们也应当避免提出超越子女实际经济承受能力或者严重不符合合理性标准的赡养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