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务派遣期内,若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他人带来了损失或伤害,则该
赔偿责任应由接受其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负担。反之,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也存在过失行为,那么它也需要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责任份额。然而,需要强调的是,用工单位在这种情形下应承担着无
过错责任的角色,也就是说,只要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导致
侵权现象发生,那么无论其行为有无过失,用工单位都将承受起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单位则须在其本身具有过错行为的前提下方能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派遣单位未能认真完成对派遣人员所需的必要训练,或者未能合理选择适宜的派遣人员时,它才有可能面临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判断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过错行为,必须基于具体情况,依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可靠的
证据材料进行精确判定。总而言之,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既有各自的特点,同时又存在紧密的联系。